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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1
双生花——好久不见·不如不见 - [音乐之声]
将《好久不见》和《不如不见》放在一起听,原是我那随机播放的千千静听无意中的结果。两首歌讲述的是那样两个连续的心境, 但凡一首歌有了国语与粤语两个版本的时候,似乎总会有人拿来比较优劣。很多的时候,同一旋律衍生出的国粤语双版,就像花开并蒂的双生花,在熟悉与隔膜之间,各自有自己的韵味。若能以赤子之心写透都市人复杂的真感情,写尽你我无法与人言明的无奈或悲伤,便可谓之王国维先生的所谓“境界”矣。
《好久不见》的故事开始于我来到你的城市,在熟悉的街道上徘徊,满心想象着你在没有我的日子无比孤独,拿着照片只感物是人非。还会想象着种种偶遇的情形,比如你在街角的咖啡店出现,我笑着和你挥手寒暄。只是因为想要和你再见一面,看看你的改变,彼此避谈过去,然后说一声好久不见。
《不如不见》则从未带雨具的我,为见你一面乘早机来到多雨的伦敦讲述起,我来到那间留存有彼此记忆的小店,忽然意识其实已经回不到从前。紫陌红尘打磨掉了彼此的灵气,没有谁能够不为生活改变。越渴望见面,便越意识到分开的十年的力量:想要见到的那种笑颜也许只停留在记忆中,彼此已经不知如何去寒暄。沧海桑田,正如我十年前还没学会抽烟,如今的你也会不知有了何等的改变。犹豫了很久的我忽然明白,即使还能见面,日渐遥远的生活已没有了彼此的交集,与其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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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啊,华丽的金钻,闪耀的珠光,为你赢得女皇般虚妄的想像,岂知你的周遭只剩下势利的毒,傲慢的香,撩人也杀人的芬芳;女人啊,当你再度向财富致敬,向名利欢呼向权利高举臂膀,请不必讯问那只曾经歌咏的画眉,它已经不止飞向何方,因为它的嗓音已经干枯谙哑,为了真实、尊荣和洁净灵魂的灭亡!"
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女人爱慕虚荣,容易嫉妒,并且注重细节到偏执的程度,这反而使得在那些劳民伤财无关紧要的实践中容易在宏观上偏离了正常的轨道。同时这种所谓的细节管理更容易让手下的所有人怨声载道。她们在技术性的操作上有着天生的劣势,如果一个ATM机的队伍里面全是女人,这个队伍一定会慢的吐血。她们甚至连复印机的操作都不愿意学,只要她有人可以使唤。
在女人手下做事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尤其是被那种整天闲得发慌的未婚大龄女指挥。她永远觉得不差钱,永远是别人的月亮比自己的圆,每天都作无辜小女孩状然后蹦出新奇的想法。你当然不能说她没主见——她一旦“有主见”起来就像皇太后般颐指气使——但她永远瞎折腾。
于是我明白了,一个女人年纪很大了还没嫁出去,一定都是自身理由,这和优秀根本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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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使神差地萌生了收集这些布艺狗的兴趣,于是便有了这样一篮子的狗狗。第一次在路边见到维多利亚的秘密的设计,便甚是喜爱——31片布缝成的精细之物。
多出来一个我放在了办公桌上,每每有人过来把玩便会说:这狗为什么没有眼睛?
狗为什么要有眼睛?是不是我们被具象的思维束缚得太严重了……

这边的也来透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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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0
serendipity - [随心]
serendipity,昨天看珠光宝气里提到了这个看上去很陌生的词。在糖包和筷子、杯盖等一系列互补长短的暗示之后,T和C,两人做填字游戏一个只做竖的,一个只做横的,两人都没做出来的那个,便是serendipity,被翻译成“缘定今生”。戚其义大把年纪了,竟然还设计这样的浪漫桥段,真是不容易。如果你还有感于这样的桥段,大概还证明你是个有着浪漫情怀的人。虽然浪漫情怀绝大部分时候会与不切实际这个词语挂上钩来,但你会不会觉得,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那样一个与你拼合的天衣无缝的人存活在世界不知哪一个角落,即使永远不能遇见,也总归会是一件足够令人感激的事情吧。
于是随手google了一下:
serendipity系由英国作家霍勒斯·沃尔浦尔(Horace·Walpole)在1754年1月28日写给Horace Mann的信中创造的。这个朴素的神话故事称作The Three Princes of Serendip(斯里兰卡的三个王子):当这些殿下出航去Serendip岛(现在称Sri Lanka)的“银地”发财致富时,他们总是通过accidental sagacity(意外的聪慧)精明发现他们并没有寻求的东西…… 那时的Serendipity指有易遇奇缘的运气和有意外的幸运发现的本领。
serendipity字典解释为“善于无意中发现新奇事物或珍宝的天赋”,这个词有时也用来指“命运的随机性”。serendipity是英国文化协会评选的最美的70个单词的第24位,在同一个排名中,“mother”, “passion”, “smile”, “love”和“eternity”分别列为前五位,“father"未能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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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6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 [deep blue]
有时候只是觉得应该写点什么。小p追杀我也挺久了,只是一直没有能静下来的心境。既然猩猩也有了个流水账,我也写点什么。
回忆永远是惆怅的。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所以我总是不愿意回忆,幸而随着记忆力的与日俱减,能回忆起来的事已经所剩无几。
遗忘是一种福气,有人对我说过。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echo这个id,几乎已经被我荒废,但我仍然是喜爱这个id的,以至于前些日子,颓废找我索要这个id的时候,我一直嘴硬着没有给他。大概我总是认为Id既是虚拟的,也是实体的,因为每一个id后面,都有着一个灵魂试图扮演的角色,而当它缠绕上时间的藤蔓之后,开始承担记录人生过往,便开始在逐渐陈旧的过程中慢慢沉香。至于烟灰色,他加入了采访组,成为了版主,生存至今。
有谁记得军团已经搬了多少次家了?所以当骄阳愿意承担起服务器的费用的时候,我以为军团总归是应该感谢他的。尽管这个人的嘴巴实在是太过于不饶人,导致恶名远扬,但至少也应该是个重情谊的生意人。当然,在军团历任的站长和管理员里面,他应该也是脑子最为不灵光的一位——事物总是很奇怪,越是聪明的人,或者说,越是自以为很聪明的人,身上就会长着越多的骄傲的芒刺。骄阳身上也有芒刺,但好像不是这种性质的,也许就叫相反相成。
从net到org,在过往这几经转手中,流失了多少人已经无法计数。琉璃曾经在群里说知道军团更换地址后很是郁闷,就好像以前听闻恋人死讯,一时间伤心了好久,然而忽然在好多年后,发现他竟然还好好的活着。如果你几经沉浮中却从未丢失,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幸运。
在历年来无数次大大小小的争吵中,留下了无数从此再也没有登陆的id。就象每一场场异常惨绝战役留下的漫山冰冷的尸首。非常遗憾的见到那些业已离去的人,他们抱着一种“若我离去,后会无期”的决绝态度。我至今十分不认同那些拉帮结派集体出走的行为,我只是有些时候大发感慨,大鸟数年如一日的活跃在论坛里,甚至连nu9和岁寒三友等人都会偶尔冒泡的时候,有些人对于这里,真的,就没有一丝一毫的留恋么?
也许,是的吧。
世上功名何日是,樽前点检几人非
而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我因为自己的某种固执而继续在这里存活了下来。
在军团真正见过的人,应该不超过5个吧,很多人因为机缘巧合而遗憾错过了,包括前不久刚到过广州的蓝黑情结。我并不是刻意低调,而其实是不知道如何与人打成一片。我非常羡慕那些可以很快与人相熟的人,这恐怕也是一种天分。所以几乎是很多年以后,才开始在这里有了些熟悉的人。很抱歉让大鸟和钥匙在火宫殿等了我那么许久,感谢蓝色在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给我的支持,我会记得小神华丽丽的出场和满口“崩溃”的口头禅,对了还有龙少,他应该是我第一个在军团真正聊天的人……
我无意一一列举他们的名字,他们都是各具特色的个体,他们聪明而且独特。而我,也会调侃,也会耐心,也会任性,也会刻薄,总希望小心翼翼的照顾到别人的情绪的时候,也能发泄自己的情绪。毕竟生活中总归是有不如意的地方,也许论坛中如此多争执的原因,不过是大家很容易觉得,在生活中我已经足够迁就周遭,凭什么还要迁就你这个我素未谋面的人?
但事实往往是,网线的另一端并不是真的站着一只狗,大多数情况下那都是一个半夜里孤独、寂寞、敏感的灵魂。而且在虚拟的论坛里更缺少一种相逢一笑泯恩仇的机会。
我们终归是沉默的大多数。听过无数的人抱怨今不如昔,其实我只想说,在我们自己都没有对改变现状做出什么努力的时候,是没有资格抱怨现状的。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藉口。
我没有那么深刻的物是人非的感觉。与其怀念,不如展望。
此生此夜不长好,明年明月何处看
我并没有什么值得讲述的故事,但自从有人说:原来你也成了有故事的人的时候,我就发觉到,我已经老了。谈论老了对于年轻的姑娘而言,不过是证明了她们还很年轻,而到了我这个年龄,变成了所有的人见面都会问我:你啥时候结婚。
自从这个平台,成为了求教、疗伤、友谊、求职甚至是通向婚纱之路的平台的时候,有些经历无需言语,也总归会是刻骨铭心的。好象关于青春的一扇门,被关上了。有什么东西永远不能不再回来。那种放在心底最深处的最纯真的梦,每年都会翻出来看。相聚或者分离,又岂是强求能的。
不过是生命的碎壳;纷纷的岁月已过去,瓜子仁一粒粒咽了下去,滋味各人自己知道,留给大家看的惟有那狼籍的黑白的瓜子壳。
我说我想要浪漫多情无穷无尽的生活;我说我想要隽永无暇柔情万丈的故事;我说我想要层峦叠嶂童话梦境的情景;我说我想要回眸一笑妩媚生辉的心情。如今,我只要能够幸福的生活。老田问过我什么是幸福,我说:安心,安逸。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昨风一吹无人会,今夜清光似往年。
每天,这里仍然在上演着各式各样的故事。有倾慕,有崇拜,有敌视,有生活的各种脚印。 “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们就应当是快乐的。” 读着这些话的时候,紫荆花紫红的花瓣落在此季尚青的草地上,满地芳华。想起那些青草地,沿着墙走的人们,从天而降的糖果,不可获知的命运,命运上赫然写着,my way。有放弃骄傲的勇气,才能继续向前走。对军团而言,九年,不是终点,而是起点。
在平滑的旋律中看见一切,生命延缓交错,顺着我们所遭遇的人和事,慢慢老去。不离不弃,芳龄永继。 -

替硝唑片加上酒精,你就会知道什么是翻江倒海的滋味。
吃药的时候,我不记得今晚有酒宴;饮酒的时候,我又不记得曾经吃过药。我逃开酒席整整在卫生间里蹲了一个小时,眼前一片迷离。第一次觉得,呕吐会是最好的解脱。历来酒精和病痛都不会夺走我的判断能力,我想起了说明书上的禁忌,我意识到,这应该是药物中毒。
我完全不能挪动半步,那应该叫做什么?腹部痉挛?真佩服我当时还能想起这些词语来套用。我最终提前离开仍在觥筹交错的酒席,从通往主干道的一条狭长的走道缓慢的移动着。电话的那头还有一个愤怒的声音。这条路上从来都没有这么难招到的士,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我想。
第一次在的士上半路下车。这条路我经常路过,却从没有在这里下过车。
心中的魔鬼开始说话,我明天会不会因此而死掉?我只吃了一颗药,喝了半杯酒而已,不会这么倒霉吧。我清楚地知道几乎所有的中毒都需要喝水,因此端着烧水的水壶去了卫生间。当我痛苦的喝完两杯水的时候,趴在沙发上的我开始有了想睡的感觉,于是我就义无反顾地跟随了睡神的脚步。希腊神话中睡神和死神是孪生兄弟,头脑里又出现这样的意识。——如果睡觉能让人觉得舒适,那即使是死亡也变得不可怕。
人是一种相当依赖精神的生物,人死的时候,整个一生都将被重新评价,这种评价完全不依赖于你是否腰缠万贯,身份地位是否显赫。于是,早晨被光照醒的时候,我这样想着:活着真好。
ps: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有一种用于戒酒的药物叫双硫仑(又称戒酒硫、双硫醒),可阻止乙醇在体内代谢,服用该药的人即使喝少量酒,也会出现严重不适,使好酒者对酒产生厌恶而达到戒酒目的。其作用机制是抑制肝脏中的乙醛脱氢酶,导致乙醇的中间代谢产物乙醛的代谢受阻,乙醛在体内蓄积引起一系列中毒反应,双硫仑样反应便由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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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百度到一段文字,关于花满楼的,很有当年写文学论文手法。又也许是我疏离论文已久,如今看来这样的文字倒也颇为有趣。
和众多凡夫俗子一样,我喜爱花满楼这个人物,更喜爱他口中吐出的那句沁人心脾的话: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种从远山上传过来的木叶清香?……每每咀嚼,口有余香。
这种优美型人物容貌极美、心灵性格更为醇美,花满楼的雍容宽厚、与人为善、襟怀旷达和不慕名利乃读者所追求的美好人格。他的用情专一、谦谦君子之风便是陆小凤所欠缺的。而他的平易近人、谦虚有礼,乃补西门吹雪这个崇高型人物之不足。因为优美型人物不像崇高型作品中的人物那样高出于常人之上,而是带有日常生活的平易、亲切的特点;审美对象不是使主体仰视、敬畏,而是主体心神向往的移情对象。
花满楼是一个扁平人物,他与圆形人物陆小凤加在一起,产生和谐协调的作用。陆小凤是小说中的主体,而花满楼乃是补陆小凤的不足,因此花满楼不会高于、大于主体, 而是和谐、平衡和均等的,这同时也是优美型人格的特点。优美型人格不同于崇高型人格, 不会令人敬畏,而是令人倾心喜爱。花满楼这种优美型的性情与世俗亲近,和西门吹雪远离凡尘的孤高成强烈对比。他不是令人望而生畏的“剑神”,而是乐于助人的“花仙”。古龙评价花满楼乃“心如皎月”,他写这个完美人物是为了表示世人人情的浅薄和自私,同时寄托了自己的人生理想。更填补了陆小凤与西门吹雪之间的空隙,成为二人之间的一条平衡的中间线。
ps:央视的《陆小凤传奇》是一部不错的电影系列,其中的陆小凤和花满楼形象在短时间内大概很难超越。记得花满楼出场的时候,我只说了一句:竟有如此令人如沐春风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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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真正生动有趣让人觉得欣然愉悦的电影。两个十三岁的天才少年,大钟下的阳光约会,笨拙卖弄成熟的说话方式,穿着美丽但夹脚的鞋子约会,等待她的时候他说数20个数就走,却告诉自己,不要数太快。她举着赌马的长长的飘动的报表,因为能有希望去威尼斯,像举着旗帜,撒着欢跑在巴黎的广场上。
劳伦斯·奥利弗扮演的可爱扒手说:所谓奇迹就是平凡人做了不平凡的事,因为所有的传说都是平凡人创造出来的。
她说:“以后某一年,我会和一群女孩来巴黎,那时,我已经没什么特别。”他说:“不,我们要保留对彼此忠实的特殊天分,让我们与众不同,让我们记得相遇后的每个细节。”
谁能忘记叹息桥前的那一吻,至于小小少年间的誓言后来有没有实现谁还在乎?夕阳将去的黄昏,叹息桥下,深深的一吻。
是的,最浪漫的事,是没有后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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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塞尔《格调》
有些另类是知识分子,但大部分却不是:他们当中有演员、音乐人、艺术家、体育明星、“著名人士”。富裕的嬉皮士。坚定的国外定居者和较有天赋的新闻从业人员。喜爱这些人的文章的聪明读者,一在作者栏里发现他们的名字就迫不及待地想往下读。另类是“自我培养”的人(这里借用了怀特·米尔的说法)。他们是自由职业者,从事着被社会学家称为“自治工作”的职业。如米尔所言,如果中产阶级“永远是别人的人”,那么另类根本不隶属于任何人。不受人管辖正是另类的一个显著特征。他们思想独立,不受社会习俗的约束,举止和行为都自由自在。他们热爱自己的工作,有敬业精神,工作没完成便决不放手。他们的脑子里根本没有“退休”这个词,这个概念只对那些受雇于人。为挣一份工资疲于奔命的人有意义,而那些人通常都鄙视自己的工作。
只要熟识了另类的一些特征,就不难将他们辨认出来。先来看看他们的衣着和表情。另类完全按照自己喜爱的方式穿着打扮,他们从不刻意修饰以取悦于人,因为他们觉得没人值得他们下这样的工夫。因此,他们穿得很舒适随意,而且通常都有些“不羁”。其实只要永远按照比别人的要求差一级的原则来穿着,就能达到这一效果。
如果要求穿礼服打黑领结,那么另类就会穿一身暗色套装(剪裁守旧、样式土里土气),却系一个颜色醒目的领结。如果要求穿西装,他就干脆省却领带这一环节。假如要求“随意”的穿着,那么另类就会穿一条破破烂烂。打满补丁的牛仔裤,或是一条灯心绒裤,这条灯心绒裤要么污迹斑斑。要么就洗得褪了色。如果别人穿的是游泳衣,那么另类很可能就一丝不挂地来了。另类在挑选脚上的穿着时以舒适为主,从不关心其款式是否流行,因此他们的鞋(比如凉鞋和“莫卡辛”鞋——北美印第安人穿的通常用鹿皮制的无后跟软鞋)总给人一种非常适合在柔软的松针上行走的感觉。
另类每年都要在这个国家购买大量的休闲马甲、法兰绒衬衫和徒步旅行靴,其中的大部分都是从L.L.Bean 和“大地尽头”这两家店里购得的。另类喜欢在大多数人穿西服便装或漂亮服装的场合下穿这些衣服。另类很少穿能被人一眼认出的名牌服装,就算穿,他们选择的牌子也都是新颖独特的——而不是“百威”、“USA饮酒队”这些牌子。
但是,他们并不愿意人们对此做任何评价,而且显而易见,就连对他们的品牌稍加留意都会被看作是不礼貌的行为。做一个另类,无论是男是女,和一个能一眼看出是哪个阶层的人呆在一起时,随便他(她)怎么打扮,那身衣服都传达着这样的信息:“我比你更自由,更气定神闲。”或者——在一些极端的场合下一一“我比你更聪明,更有意思:请别让我感到厌烦。”
另类绝不会为该选一件黑色雨衣还是米色雨衣而发愁,因为他们根本不穿雨衣:他们要么任由雨淋,要么找个地方暂蔽一下,等雨停了再出来:他们可不是时间的奴隶。 -
已然过了秋分,中午依旧酷暑难当,唯一不同的是早晚变得凉爽起来。清晨出门的天空很蓝,傍晚归来的时候风也会偷偷拂过衣衫。
理论上从这个傍晚开始,可以预见的漫长而无聊的七天长假开始了,唯一值得高兴的是,以这样清爽的夜晚开始。不知道由于什么原因,公车竟然晃晃悠悠坐过了站,把我扔在了尘土飞扬的天平架,导致下到终点站的时候早已是夜上。想着并不急着回家,好好享受一下难得的傍晚,未尝不是一件令人深感愉悦的事情。
我在离抱着吉他的歌手不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他只是我见过的众多街头歌手中的一位,有着这个群体惯有的打扮:黑色的T恤,肥大的黑色裤子,脑后扎着马尾。音箱中传出歌手舒缓的歌声和吉他优美的音质,不时有路人在打开的吉他盒内放进纸币,亦不时赢得陌生人疏疏落落的掌声。耳边流淌的都是耳熟能详的情歌,从齐秦到熊天平再到陈百强,也许是拜秋风的舒适所致,我远远地驻足了很久:即使是一个不知名的歌手,现场的歌唱如秋风般清凉,让人沉醉,
一直以来我似乎见过很多街头艺人,我至今仍然能记起那回荡在淘金路两侧的悠扬的笛声,市二宫地铁站口拨动心弦的小提琴声,还有白发老人口中的粤韵悠扬。音乐,即使仅仅作为生存技能,依然充满着那难以掩盖的魅力。而这些鸡头艺人,一直都是城市中独特的一道风景,一样在默默传承着音乐的本质。
手中慢慢变得沉重的纸袋提醒着我该离开。我哼唱着那首《喜欢你》让无名歌者离开了我的视线。我看见了他的吉他盒上,歪歪斜斜地写着两行字:“前进就是动力,坚持就是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