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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乍雨乍晴,不胜其烦,转眼便大风起,正逢木棉飞絮之时,总是容易迎面撞见急速飞来的白色絮状物,让人猝不及防。凤凰树似乎也开花了,红艳艳一树,红艳艳一地。
因为下雨的关系,逛街便成了完全地铁内的行走。蛮喜欢一个人逛街的,自由自在,无论是在地点或者是金钱上;更何况,想要找个趣味相投的人逛街,本就是一件极难的事情。如若勉强约人,无益于自我折磨。心情不好的时候,容易买回一堆无用的东西,这话不假,这不,又有一堆花花绿绿的发夹被我扛回了家,终于明白那本就不大的房间为什么会越来越狭窄……
每个商场都放歌,都多少年了,还是那什么我闻到了香水味啊见了蟑螂不怕不怕辣一类的歌,简直是令人发指。最近倒也似乎突然流行起《富士山下》来,奇怪这是不是《爱情呼叫转移》带红了这首粤语原版歌。林夕的粤语歌词一如既往的精致,比起国语歌词完全不在一个档次。而Eason运用母语演唱,也显得更得心应手。
“谁都只得那双手 靠拥抱亦难任(为)你拥有 要拥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
林夕说过,“其实,你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有什么方法可以移动一座富士山,回答是,你自己走过去。爱情也如此,逛过就已经足够。”填词人适当地留白,就是要下放解读的权力,任我等听者自由解读,追求的是一种千人有千个哈姆雷特的境界,而这种解读空间越高,就越能赋予词本身更大的丰富性和张力。可惜我等凡夫俗子,偏又将这解读权悉数上缴,回头去找林夕在某年某月某纸堆中说的某话来印证,幸而这席话,不过是表明了林夕词中一贯的人生观——放下回忆的包袱,你可以说是决绝,亦可说是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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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遇一BT司机,让我至今耿耿于怀,迟到了且不说,只是那厮竟然因为某男霸占了门口的空间不愿挪地,以至车上装不下更多人而怒火中烧,于是采取的报复手段是:将汽车开得奇慢无比,真可赛乌龟了!想起昨日某人因为起床太晚导致做出去赶公车的错误决定,结果足足等了30分钟破车才晃来,实在比步行迟到的更多。此惨痛经历再次印证了俺的理论:步行比公车最大好处就在于,主动权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因为从你站在Bus stop的那一刻开始,余下的时间便只能听天由命。
只是我等凡夫俗子,未能有着先天的飞毛腿,便往往只能借助于公共交通工具了。每日拥挤的公车地铁,不知疲倦的载着无数疲惫的无名行者,来去匆匆而已。
每日下公车后,便会有一群颇有趣的卖报纸的人,他们各自携带着自己所属的各式品牌报,当然还少不了各式赠品——某报吆喝:买报送笔啦!另一份就吆喝:买报送餐巾纸咯!这餐巾纸还挺不错,维达的,以至于每天我都会琢磨下今天是不是需要餐巾纸,然后等于顺便搭上一份报纸
。事实证明,绝对并非只有我一人有此心念,从不看报纸的阿冲,今天便极度兴奋的把一大瓶矿泉水和几乎有一本书厚的广州日报往桌子上一甩,大叫一声:这1块钱真值! -
闲来忆旧食
所有的浮云都会散去,回忆亦如此,即使是那些自己曾经对自己说过永志不忘的事和人。数年晃晃然过去,惟有那些曾经吃过的东西,那些多年来飘散的香味,才会无端端在你闲暇的时候从记忆深处冒出来,刺激着味蕾直至不能自已。人对美食的记忆,总归是如此真切了。
窗外雨依旧淅沥,而我最先想到的,却是那些秋千架上春衫薄的日子。大概是因为那些日子,永远是阳光灿烂的吧。随手记下的这些吃食,其实许多算不得旧食,只是此时的我难觅得罢了。
好吧,那我就从擂茶说起。

这是我很小的时候,在老家能吃到的一种呈糊状的茶,大致算是附近特产。擂茶,古称为“三生汤”。它是一种用大米、生姜、茶叶三种原料为主制成的一种饮品。是将洗净的生姜、经水泡后的上好绿茶、炒至五成熟的大米备齐,放在陶制的擂钵里,用山苍籽树木棒将其慢慢擂成浆汁状“擂茶脚子”。由于山苍籽树本身具有一种特殊的芳香,所以,由它擂成的“脚子”中,便渗透着那特有的芳香气息,“脚子”也因此不会存放数日而变质变味。这种茶是主人家在很隆重的请客的场合才能让我们喝到的茶,而且与其说是喝茶,不如说是吃茶。主人会在宾客入席后才冲泡擂茶,个人按爱好放入糖或者盐,细品慢咽,香、辣、咸(甜)、涩四味俱全,异香绵长。姜之芬芳,总给人强身健体之感;汪曾祺说,湖南人爱吃姜,大概楚地卑湿,故湘人保存了不撤姜食的习惯。
喝擂茶时还要辅之以“压桌”,也就是伴之一些杂食,比如说炸红薯片、炒花生瓜子、炸虾片、炒阴米和馓子一类的。
阴米

先将上等糯米淘洗 ,浸泡,然后过滤,蒸熟,倒地竹簟上用手捏散,制成“阴米”晒干。吃时,用沙炒,使其膨胀,筛去沙子,便成“炒阴米”。吃时,可以加糖加盐干食,也可以用开水放糖泡食。我喜欢把炒熟的阴米放在擂茶上略微泡软,以加入油炸之香气,此过程需掌握时机,泡得太脆或者太软,都不是我等食客之爱。
半透明的阴米,若是熬成粥来,淡淡的清香,悠悠的余味,记得这样的粥对产妇很有好处。小时候拉肚子或者是发烧的时候,母亲总喜欢从柜子里抓出一把阴米熬成粘稠的粥,于是这样的粥,在很多年后被记忆定义成了最接近温暖的味道。
说到阴米,便顺便想起了当时极爱吃的珍珠丸子。大概是因为难得吃上一顿肉的缘故,大人们都只会在过年的时候摆上一盘蒸好的珍珠丸子,外面裹上的那层米,一般都是阴米。奇怪的是我历来对里面的肉不怎么感兴趣,只喜爱肉丸被吃光后粘在盘底的那层糯糯的阴米。后来吃到米粉蒸肉,我仍然是这个习惯,因此常被大人们笑为“不知道吃”。
馓子

馓子,古称寒具,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不仅说明“寒具,即馓子也”,而且介绍它的做法:“以糯粉和面,入少许盐,牵索纽捻成环钏之形,油煎食之。” 苏东坡诗有云:“纤手搓成玉数寻,碧油煎出嫩黄深。夜来春睡无轻重,压扁佳人缠臂金。”
馓子极易散碎,每次下口前往往要犹豫怎样下口才会避免全崩盘以至散落一地的尴尬局面。当年非常疑惑怎会有如此回民特色的食品出现在我幼年的擂茶餐桌上,后来听说在老家的某条路上,真的是有个回民街的,于是便怀疑著名的津市牛肉粉也和这群回族移民有关。现在回想起来,老家处在湘西北地区,有着许多同周围少数民族一样的食物,原本就是一件极为正常的事情。
鲊辣椒

鲊的意思是: 用米粉、面粉等加盐和其他作料拌制的切碎的菜,可以贮存,最基本的是鲊(zha)辣椒了。这种东西做的比较好吃的是湖南常德地区,都有包装好的卖,湘西的做得没有常德好,也许是因为常德的多用糯米粉而不是玉米面的缘故。
母亲喜欢放油炒制成金黄油亮晶莹状,以做某日无菜时下饭之用,而少年喜食软糯之物的我,总嫌炒制后过于生硬,洞庭湖平原地区亦喜欢煮成稀粥状,用以佐鱼,老家叫做“糊鱼”。初次见到其貌不扬的糊糊菜时,颇不以为然,下箸浅尝后,却兴致盎然,高涨热情至今不减,以致回味至今。
萝卜干

萝卜干恐怕是最常见的坛子菜了,几乎每家每户都做。奶奶做的萝卜干,一直受到全家上下一致称赞,总是说比别家的要脆许多。春节热气腾腾的饺子上桌来的时候,总会随即上来一碗浇好麻油的萝卜干来,酸辣爽脆,一时间嘎吱嘎吱的声音响彻全桌人士。奶奶挑选的萝卜,是那种几乎只有乒乓球大小的品种,水分较少,而且切起来才能保证每根都有萝卜皮,故而特别的脆。我们每年回长沙的时候,总是会一人提上半斤。

切做萝卜干要用的辣椒,对我来说是一件令人痛苦的事情。一般都会切不了几个,手上接触过辣椒的地方便会火烧火燎又热又痛起来,恨不得整天浸泡在冰水里以求的一时的舒坦,而这种可悲的感觉,往往要持续两三天才会完全散去。
豆皮

豆皮是武汉小吃,所以在长沙自然不会很多,当然也不会是有代表性的食物。但黄兴路尚未改造之前,在繁华地段曾经有一家规模很小的豆皮店,是我每次逛街打发中午饭的不二选择。因为生意实在火爆,每次我都会等到将近两点已经有可挑的座位的时候,才到里面买上两块豆皮,加上一碗海带汤,美滋滋的吃上很长的时间,然后拍拍肚皮攒足体力,继续下午的逛街征程。
黄澄澄的豆皮,夹着软糯香甜的糯米,散发着腊肉和香葱的香气——我一直喜欢那种食物飘散的香气,并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是否选择下口,所以我对冷冰冰的粤菜总是不怎么感冒正是这个缘故。有趣的是,曾经有一广东的同学却表示非常厌恶那些食物的香气,她总以为那些味道会熏染到她的衣服一整天。
这家豆皮店,似乎已经随着黄兴路的改造,搬到了解放路上,只是后来,我再也没有去过那里而已。
早餐粑粑系列
葱油粑粑,红薯粑粑,糖油粑粑
湖南几乎没有小麦种植,事实上我根本就没见过麦子长成什么样子。鱼米之乡只有早晚两季水稻,有着很多很多的大米,以至于每年抗洪抢险都是用一袋一袋的大米去堆高那些脆弱的土堤。听说这些被洪水浸泡了两个月的大米,使连猪都不肯吃的。
因为米多的缘故,便诞生了许多以米作为原料的食物,一个著名的分支便是粑粑系列。在北方人们用面粉揉面,做出来的谓之饼,吃起来多嚼劲十足,而米粉总归没有面粉那样好的韧性,便只能求之于香软了。
葱油粑粑

将最鲜绿的葱投之于最白的米浆之中,在一柄黑色曲柄平勺的油模上薄薄的铺平,再于中间扒出一个洞来,随之连油模一起投身于滚烫的油锅中,待其自动浮出,变成葱油粑粑。本来我以为这和武汉的面窝是差不多的,后来发现还是有些不一样,因为这里面更多强调的是香脆,对于米浆的柔软口感,反而不那么重视了。
若是这米浆之中,放入的是切成丁状的红薯块,便成了红薯粑粑。红薯是个很奇特的东西,或烤或炸,才能挖掘出其中过人的香气。至于所谓著名长沙小吃糖油粑粑,则是磨成的糯米粉做成饼状放入油锅炸制,最后裹上糖浆而成,许多人嫌其过于油腻,不过对于我这种嗜吃甜食,又爱糯米制品的人来说,无异于是正中下怀。而且,据常年以此三种粑粑为早餐的本姑娘来评价,糖油粑粑是其中最饱肚的,一块钱可以支撑到1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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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的那幅水彩画我相当喜欢,我喜欢水彩来表达那种通透的湿漉漉感觉的方式。不知道这个撑伞女人在等待的列车,真的会来么。
去买香蕉的时候,决定要买青的,因为这样子的没有被熏黄,估计葡萄也开始要买青的;买银耳也要买黄的,因为白的都会被怀疑被硫磺处理过,因此买干辣椒也不敢买红的,都挑那种黄黄的丑不拉叽的。世界越来越疯狂,估计剩女们挑人也是这个原则了。殊不知,那些当年感动的一塌糊涂的话儿,往往也能和旁人说起,也会一样的甜蜜温柔。那些本来以为万无一失的事情,往往有着自己无法控制的另外一面,当然我们的内心也一样。
人生不如意事,百分之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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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做一下分类吧,虽然我觉得这是很无聊。在做饭的方面见过三种男人,一种是老老实实的说自己不会做饭的,事实上他们确实是连先放油还是先放蛋都不知道的主;一种是夸自己做饭很不错的,其实也就马马虎虎,勉强能入口而已;一种是从不说自己做饭这档子事的,反而是他们做的令人赞叹。
阿添和阿冲就属于最后一种。他们都是有固定女朋友或者是老婆的,两个人都有几个qq,每个qq上都有许多mm聊天,至于是什么关系的,那我就无从得知了。男人或者大抵如此。
大凡女人和男人说自己会做饭,都会隐隐带有一定的试探求偶性质吧,男人和女人说亦然。毕竟这是能让人大大加分的素质,能让本来平平的人的好感指数一路飙升。不过话说回来,所谓做饭乃情调乃艺术之言,不过是大男大女们调情之语罢了:因为他(她)们一个月难得下几次厨房,周末偶尔下一次厨房才变成为调剂生活。至于买菜洗碗这些费时又不浪漫却是必须的活计,不晓得他们是如何忽略不计的?不信你去问问那些每日周旋于锅台的主妇们,有谁认为做饭那是情调,那是艺术呢?或者所谓艺术,大致是因为稀少,又加上自我标榜的缘故?
不记得从哪里看过一句话,“真正有气质的淑女,从不炫耀她所拥有的一切,她不告诉人她读过什么书,去过什么地方,有多少件衣裳,买过什么珠宝,因她没有自卑感。”
由此可证,我不是淑女。我也只会在心情好的时候,突发奇想才去做自己想吃的菜满足自己的胃口,不甚可口,于己悦心而已。然后,去他的情调,去他的艺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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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悄悄的盛开了,是的,因为那些绿盛开了,不知不觉中大叶榕染绿了整个街道。
它是流动的,勃勃的,鲜活的。舒展的肢体里包蕴着春日未曾露面的阳光,闪耀着,那是完全不同于织染的色彩。
春眠不觉晓是真理,早上差点在公车上睡死。从小偶就是这种死掐着时间起床的人,不肯放过赖在床上的任何一分钟,为此没少被老妈骂。于是很想在这样潮湿的日子里找一本梁遇春的散文看,这位早夭的作家可谓是将迟起上升到了理论层次,将我等懒起族的心声彻底道出
。“上帝在上,万物各得其所。”(鱼游水里,鸟栖树枝,我卧床上。)“你若使感到生活的沉闷,那么请你多睡半点钟(最好是一点钟),你起来一定觉得许多要干的事情没有时间做了,那么是非忙不可──“忙”是进到快乐宫的金钥,尤其那自己找来的忙碌。忙是人们体力发泄最好的法子,亚里士多德不是说过人的快乐是生于能力变成效率的畅适。”看,这借口多好。《春醪集》是我大学一年级从学校那个破旧的图书馆中翻出的薄薄的作品集,梁遇春也远不是散文大家,但我至今仍然喜爱着里面的许多语句,虽然只是这么一点点,却像春天的绿一样浓郁得让人心醉。“我觉得我们年轻人都是偷饮了春醪,所以醉中做出许多好梦,但是正当我们梦得有趣的候,命运之神同剌史的部下一样匆匆地把我们带上衰老同坟墓之途”,“再过几十年,当酒醒帘幕低垂,擦着惺松睡眼时节,我的心境又会变成怎么样子,我想只有上帝知道罢。我现在是不想知道的。我面前还有大半杯未喝进去的春醪”。
在这样的春日里,即使没有暖阳,泡一杯浓香的单丛,饮一盅春之美酒,未尝不是一件美事。
ps:。梁遇春《“春朝”一刻值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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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未更新,发现这是个难产的的200篇博文,随便扯几句吧。
200是个不错的数字。没什么好纪念的,入春虽久矣如今的寒风又让我冻得瑟瑟,天哪,这好歹也是亚热带气候吧。2004年到2007年,那些日子听上去似乎已经很久远了。我在这个小小的地盘上也呆惯了,虽然很早的时候,博客动力就已经属于没爹没娘没人要的孩子了。不再更新系统,不再扩充空间,好在能写字,能传图片,能放音乐,但对于我这种要求不高只希望版面简洁的人来说,足矣。那些花花绕绕的东西,还是年轻人用的好,比如Q-zone什么的。见到大家热衷于把博客搬来搬去,我只能感叹于自己的懒惰和惯性:一个东西使用久了,总是有很深的感情,就像是那些每日必经的路线,似乎闭着眼睛都能摸到来去的路。
昨天三八妇女节,还在学校的时候被叫做女生节。一般这一天的时候学校会派发30元左右的东西,比如洗发水电话卡一类的。因为这种派发,虽不满于妇女的称谓,却也开始习惯过这个节日,毕竟,比号召叫的什么女人节还是要好听许多的。

昨天的收到鲜花,是我很少接触的粉红色,微雨中的玫瑰、康乃馨和香水百合,在我手中鲜嫩着美丽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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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刚入大学的时候,有一位教心理学与文学的教授曾说过,大凡对于世间的人和事,都应报以理解之同情的态度,我们便不会处处充满戾气与不满。闻之有所悟,始觉人情人性总相通之理。
昨天的时候,忽然开始有些疑惑此话正确与否。对那些与我们毫不相干的人们,理解与同情甚至有时候有些无聊。就事论事,作为没有任何过错方的我们,想要去理解同情的冲动只会带来困扰。或许更有甚者,得到的只是更不可理解的回应。是的,我们也会生气的,因为那样的情况下,指责才是最自然的选择,我们似乎完全不必苛求自己不去指责。只是,面对那些在我们看来觉得不可理喻的人和事,好奇心便会不由自主地探出头来。如何抑制住这种好奇心,才我最令人头疼的问题。幸好,我自问并未一开始就恶意揣测那些事情。或许,恶意揣测才是正确的?

胡适说:当我们无法理解一个谚语、一个笑话、一项礼仪,或一首诗时,我们便知道自己正触及某些事物。但触及某些事物,徒增烦恼而已。
不必为君子,亦大可不必升华自己。毕竟,同情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令人反感的居高临下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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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剪过头发开始,不晓得是不是俺很不爱收拾的缘故,一直被家人嘲笑为形象特像一五四青年。
不知道俺表哥这是个啥破电脑,qq都登不上,而且什么软件都没有,想弄弄照片处理好看点都不行,晕。不过这好歹绝对是本人猪年第一张照片,立此存照吧,怕被吓到者请自动屏蔽。手上那该是鸽子的鸟,俺去抓时它也不跑不飞,故与其合影一张。后我等也仔细检查过翅膀,并无受伤迹象,为何不飞甚是奇怪的。








